2025年 茨城县内观光巴士运营补贴

  • 行程至少包括茨城县内观光景点1处,并入住一晚以上
  • 仅限从海外入境日本10人以上的旅游团体

【截至期限 2026年1月31日】

2025年 茨城县内观光巴士运营补贴金

本县对于能够策划并执行茨城县内旅游及住宿项目的入境旅行社,在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,依规发放补助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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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茨城县内观光巴士运营补贴.pdf(900KB)
今年起部分内容有所变更,
请阅读全部内容。

1. 补助条件与补贴金额

【条件】
  • ①乘坐观光巴士前往茨城县内至少1处景点观光。
  • ②在茨城县内的住宿设施入住一晚以上。
  • ③旅游团由海外发团,且每个旅游团至少有10名以上游客。※不包括导游
  • ※每个旅行团仅限一台巴士适用。但是,如果利用茨城县内巴士公司的场合,则最多可适用3台巴士。
【补贴金额】
每团补助下列任一项金额。(若预算额度用完,则可能在期间内提前结束活动)
  • ①行程包括1~2处观光景点 ・・・ 补助5万日元
  • ②行程包括观光景点(2处以上)和餐饮设施共3处以上 ・・・ 补助10万日元
  • ③如果行程包括观光景点(2处以上)与餐饮设施共3处以上,并在县内的住宿设施入住2晚以上 ・・・ 补助20万日元

2. 补助对象团体的行程日期

截止至2026年1月31日(周六)期间,并返回本国的旅行团

3. 注意事项

  • ①申请补助前,建议请先向本协会咨询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。
  • ②地接社也可申请此项补助,但是同一个旅行团只能申请一次补助,请勿重复申请。
  • ③在适用期间内每家承办旅行团的旅行社,补助金上限金额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日元
  • ④补助项目超出预算,项目即告终止。即使满足补助资格,亦不予拨付补助金。
  • ⑤原则上,不可与其他补贴制度叠加申请。
  • ⑥观光设施包括高尔夫球场,但是,住宿设施以及高尔夫球场附带的餐饮场所不包括在内。此外,仅用于洗手间休息等目的而短暂滞留的场所,不计入设施数量。
  • ⑦即使因20名以上游客而运行的多台巴士,如果日程及行程相同,则计为一个旅行团。但是,如果使用茨城县内的巴士公司,即使是同一旅行团,最多可适用3台巴士。
    ※向巴士公司咨询时请使用日语。此外,10月~11月是日本旅游的旺季,请尽早咨询。
  • ⑧补贴以日元形式发放。国际汇款手续费等费用则由申请方承担。
  • ⑨若以不正当手续等方式获得补助金,事务局有权要求当事人返还补贴金。
  • ⑩需向事务局提交使用中文(简体字及繁体字)、日语或者英文做成的相关材料。
  • ⑪仅对于使用已取得包车巴士运行许可的巴士公司时,方可成为补助金的发放对象。

4. 申请与交付手续

可用邮件形式提出(inbound@ibarakiguide.info

旅行社或者地接社

事务局
(茨城县观光物产协会)

提交补贴交付申请书(样式第1号)
※请在出团30天前提交

是否通过审查的通知(样式第2号)

提交申请变更(中止)书(样式第7号)
※仅限申请内容有变更时需要提交
※截至旅行当日仍未提交,其他申请都将作废。

出团
业绩总结

提交业绩成果报告书(样式第3号)
※截至旅程结束日的次月月末
※如果期限内没有提交申请,将被取消资格

核定结果通知(样式第4号)
或驳回通知(样式第5号)

④提交请款申请(样式第6号)・并提交存折复印件
※国内汇款:样式第6号-1
※国际汇款:样式第6号-2

发放补贴

5. 所需资料

提交资料附加资料
补贴交付申请书(样式第1号)

※请在出团30天前提交

  • ・行程表(需明确记载住宿设施与各观光景点的到达及出发时间)

  • ・能够确定在售旅游产品的资料(宣传单,官网的复印件等)

申请变更(中止)书(样式第7号)

※如申请内容有所变动请尽快提交

  • ・行程表(需明确记载住宿设施与各观光景点的到达及出发时间)
  • ・能够确定在售旅游产品的资料(宣传单,官网的复印件等)
  • ※如内容没有变动则无需提交
业绩成果报告书(样式第3号)

※截至于旅程结束日次月月末提交

  • ・住宿证明书(住宿设施发行的住宿证明或者收据小票,须标明旅行团名称,住宿人数及住宿日期)

    ※如有包含导游的费用,请注明清楚区分

  • ※可以将下方的链接发送到住宿酒店,由酒店的工作人员在网上填写住宿证明书
    链接【https://forms.gle/vH6Rh5EJs1dMjAsaA
  • ・巴士公司的运行证明文件或者具有相等效力的文件(例如行程表等由巴士公司签名盖章确认承接的文件,或者巴士公司的行车记录等)
  • ・其他相关资料
④付款通知单

※收到核定结果通知后请尽快提出申请

  • ・收款账户存折的复印件